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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

更新时间:2022-06-09 13:01:41

  。从中可以看到:在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结合公司此前对我部关注函的回复,关注到部分事项,请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请公司说明报告期末结存大量预收学费的原因及合理性,同以往年度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考试结束后仍未退费或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公司一贯的退费政策。请公司补充列明2021年末预收培训费的明细情况、结算进度及人数,同往年对比说明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同收入规模匹配。请公司补充报告期内实际累计收到的学费以及累计退回的学费,以及对现金流的影响,并说明同实际参培人次是否匹配。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对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2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公司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中公教育与陕西冠诚等5家公司构成关联方;二、公司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上述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流水、相关合同、上市公司公告及定期报告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一、对中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李永新、石磊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王振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桂红植、罗雪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