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据悉,公司、陈翔、朱水宝、徐伟达涉嫌存在以下事实:一、永悦科技涉嫌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二、永悦科技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认为,永悦科技的上述两项行为涉嫌违反
对于上述两项行为,根据
实际控制人陈翔组织实施了对永悦科技的资金占用,导致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行为,涉嫌构成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一、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三百万元罚款;二、对陈翔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零五十万元罚款;三、对朱水宝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四、对徐伟达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
当事人陈翔作为永悦科技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其主导,策划、指挥、实施了公司全部的信息披露行为,行为情节严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