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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研究公布系列经营者集中审查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8-15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8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创新监管制度,激发企业活力,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委托三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在会上表示,正在研究公布系列经营者集中审查典型案例。

  具体来看,徐乐夫介绍,自2022年新

  第一,创新监管机制,提升审查效能。一是创新审查体制,充分发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靠近企业、靠近市场的优势,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总局在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5个省市试点开展了委托审查工作。经评估,3年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委托审查制度实施的预期目的。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果,有效保障审查工作稳定性、连续性,总局已于2025年7月31日对外发布公告,自8月1日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二是加强智慧监管,创新性构建了“1+3+7”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智慧监管体系,实现经营者集中监管全链条在线运行。三是进一步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施行简易案件“双二十”内部工作要求,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材料要求,进一步提高简易案件审查效率。试点三年以来,共委托省局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1288件,审结1162件,平均受理时间和审结时间分别为16.9天、17.4天,审查效率与总局基本一致,大幅提高企业投资并购效率,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第二,完善监管规定,统一审查尺度。三年以来,修订

  第三,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三年以来,严格依法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予以禁止,对新思科技公司收购安似科技公司等10起经营者集中附条件批准,对15起经营者集中案件提出竞争关注,有力维护了半导体、港口航运、农业、航空、医药等领域公平竞争,有效预防国计民生领域垄断行为的发生。依法查处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对38起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37起附条件案件审查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严格监督。

  第四,强化服务职能,引导企业合规。深入调研、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在业务系统中增加无条件批准案件情况、简易案件公示查询功能。强化海外反垄断风险应对指导,召开防范海外反垄断风险部门座谈会,启动系列海外反垄断大讲堂,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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