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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股后大量卖出,“85后”金永荣被罚没超8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1-19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浙江证监局网站1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操纵证券市场,出生于1988年的男子金永荣被罚没8324.78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

  一、金永荣在证券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金永荣长期使用“金浤”账号在雪球平台发布荐股,并辅以在淘股吧、

  二、金永荣实际控制证券账户情况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控制使用“金永荣”平安证券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金永荣”东莞证券普通账户;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控制使用“金某1”平安证券普通账户、“金某2”平安证券普通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1.“金永荣”平安证券账户分为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普通账户资金账号为30××××××××49,信用账户资金账号为30××××××××63。

  2.“金永荣”东莞证券普通账户,资金账号为20××××××97。

  3.“金某1”平安证券普通账户,资金账号为30××××××××42。金某1为金永荣大姐。

  4.“金某2”平安证券普通账户,资金账号为30××××××××20。金某2为金永荣二姐。

  三、金永荣操纵证券市场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知晓其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在其雪球“金浤”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6.31亿元,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上述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与情况说明、委托交易流水、银行账户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交易所相关数据信息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浙江证监局指出,金永荣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推荐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违反

  根据当事人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鉴于当事人金永荣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影响证券交易秩序,情节严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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