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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监管局:加大养老产业融资供给

发布时间:2026-01-22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上海金融监管局22日发布

  

  

  升级基本养老保险服务。银行机构要充分发挥网点多、渠道全、机具新、平台好等优势,持续优化厅堂服务环境、丰富适老服务设施、完善服务管理标准、加强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的人性化服务,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服务体验。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合规运作,搭建涵盖事前风险评估、事中实时监测、事后绩效评价的全链条风控体系,筑牢基本养老金安全运营防火墙。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综合管理服务。

  提升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服务能力。年金受托机构要积极参与人社部门企业年金覆盖面提升工作。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资源投入,优化年金领取服务流程,持续开展年金参与单位和员工的投资者教育,引导树立年金长期稳健投资的理念。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探索提供长期或终身养老金领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参与提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

  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实施“账户扩容+产品创新”双轨战略,打造包含缴存优惠、投资增值在内的全周期服务体系,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客户参与的积极性,实现个人养老金账户数与资金缴存规模双提升。鼓励有能力的银行保险机构通过构建“基础型+进取型+保障型”三维产品框架,持续创新个人养老金产品,丰富缴存客户的投资选择性,探索组建专业投资顾问团队,建立“智能投顾+人工咨询”双重服务模式,提供全生命周期资产配置方案。

  积极探索商业养老金融改革。鼓励保险机构加快发展具备长期或终身领取功能的商业保险年金,创设兼具安全性和保障性的产品,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满足各类群体养老保障和跨周期财务规划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养老理财产品、商业养老金等产品供给。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创新产品和服务,畅通将住房等各类资产合理有序转换为养老资源的渠道。

  

  加大养老产业融资供给。支持银行机构围绕健康养老产业链上下游、医保医药供应链上下游、高科技养老产品研发产业集群以及养老设施建设、并购等项目,对接银发经济市场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探索更精准的信贷政策和融资模式,构建“融资支持+风险防控+服务赋能”三维支撑体系,通过金融赋能激发养老产业创新活力。鼓励银行机构积极用好“养老服务批次贷”等,有序扩大信贷供给,通过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科学运用循环贷款、中长期信贷等产品和服务,支持长周期规划养老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

  创新股权和债权投资方式。支持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保险机构,通过股权投资或者REITs方式参与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的建设,稳健有序投资康复医院、专科医院等,参与发展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为养老产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支持保险机构、信托机构积极开展符合养老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银发经济项目投资,支持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信托公司开展定制化的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等服务,整合家庭多元化财产,满足老年群体综合养老需求;开展不动产信托盘活存量地产,丰富养老资金

  完善养老产业保险保障。逐步健全与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保障体系,针对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大保障范围,丰富保障责任,提高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针对不同的银发场景,开发满足养老生态的多样化需求和针对养老设施、养老业态的责任保险,发展老年助餐、助浴等业态责任保险,丰富面向老年群体体育运动、文娱活动、出行旅游、老年大学等领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为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在内的养老服务模式提供包括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各类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养老机构综合性保险,鼓励提供专业化风险减量服务,协助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健全养老财富产品体系。银行保险机构要设计适合老年客户的养老金融产品,推出适合不同年龄层、风险偏好、财富状况的综合养老金融解决方案,形成覆盖养老准备、财富积累、消费支付、风险保障的全生命周期产品谱系,满足已老、备老客群的多元化、个性化金融需求,高质量服务居民养老财富储备。

  探索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机构要根据上海地区的市场需求、产品定位开发具备上海地区特色的养老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上海地区的[*][*]率数据和第四套生命表,优化精算模型,提升产品的适当性和竞争力,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具有长期领取功能的保险产品,探索将养老、健康、护理等服务与保险给付相衔接。支持保险机构试点探索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适度提高养老保险产品流动性,满足养老客群流动性需求。

  提升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体验。银行保险机构要强化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聚焦老年群体认知特点与风险痛点,加强养老金融业务宣传。定制化研发符合银发群体需求特征、操作界面友好、风险收益适配的金融产品,构建更为严谨的营销管控体系,规范宣传话术与销售行为,严格履行风险告知义务。要通过优化网点布局规划、完善适老服务设施配置、保留传统人工服务通道、升级智能终端设备功能等措施,持续提升厅堂服务品质。要优化线上平台功能,提升老年用户数字化服务便捷性。

  

  完善组织架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专业经营机构等养老金融特色部门或机制,

  完善治理机制。银行机构要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沟通机制,搭建涵盖行业协会、养老企业等主体的常态化交流平台,更好适应银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覆盖全流程的养老金融风险管控体系,优化客户风险评估、资金流向监控等内部规程,强化科技赋能下的风险预警、研判与跟踪能力,实现风险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型。在制度创新层面,要细化尽职免责配套机制,针对创新型金融产品等明确尽职基准与豁免边界。要强化养老金融成本管控,通过数字化转型降低养老金融产品运维成本。要探索“银政担”风险共担机制,切实减轻银发经济市场主体的融资负担。

  强化效能评估。银行保险机构要构建科学合理、动态优化的绩效评估体系,精准匹配养老金融的长期性、普惠性、社会性特征,增加业务指标考核权重,充分发挥效能评估对养老金融业务的导向作用。要将养老金融纳入机构整体战略规划,强化战略协同意识,创新激励导向机制,构建分层分类评估框架。

  加速数字化转型。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养老金融领域的科技投入,以“科技驱动、场景创新、安全护航”为支点,系统性推进养老金融数字化转型,丰富拓展服务应用场景,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服务效率、客户体验与风险防控的全面提升。要构建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机制,对养老金融客户的个人信息实施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要积极配合个人养老金银行保险行业信息集成平台建设,让用户轻松便捷且可视化地了解已购产品信息。保险机构要加强精算技术研究,逐步提高精算假设精准性,建立可检视、可计量的精算回溯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健康、医疗和养老等领域数据共享。

  

  严格落实养老金融监管职责。上海金融监管局要细化养老金融监管制度规则,建立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压实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深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各类商业养老金融产品适配性管理,提升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契合度。推动养老保险机构回归本源专业化转型,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深化市场秩序治理。上海金融监管局要聚焦重点风险领域与监管短板,针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活动,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维护老年群体金融权益。以“全链条打击、全流程监管、全方位宣传”为工作主线,严防以“养老金融”为幌子的各项非法金融活动渗透。协同地方政府、司法机关重拳整治涉老非法集资犯罪,配合追缴赃款挽回损失,切实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利用多渠道、立体化手段开展以养老领域为重点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存管业务,提供养老服务费、押金等预收款项的资金安全监督保管服务。

  

  加强多方协作。上海金融监管局要强化对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

  鼓励推动创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养老金融创新试验,支持国有大型银行保险机构和其他资质健全、运作稳健、合规经营的金融机构在上海开展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试点。倡导银行保险机构做优做强做好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造独具特色且有示范推广效应的养老金融特色品牌。

  营造良好氛围。探索组建上海养老金融联盟,组织开展养老金融业务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辖内养老金融发展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评价分析。注重纵向贯通与横向协同,及时提炼可、可推广的养老金融实践范式,通过案例分享、经验交流等方式在全行业推广,形成示范效应,营造养老金融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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