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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支持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规范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

发布时间:2026-02-2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2026年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稳步推进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

  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包括账户融资、债券回购等各种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境外机构融入、融出人民币资金的业务,是境内银行向离岸市场提供人民币流动性、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重要渠道。为支持和规范银行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引导银行树立风险中性的理念,中国人民银行在广泛征求和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

  2.

  答:一是按业务实质确定

  二是引入逆周期调节机制。明确将境内银行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与其资本水平、资金实力相挂钩,通过跨境业务调节参数、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进行调节。参数初始值的设置

  三是支持境内银行顺应市场需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3.

  答:

  4.境内银行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上限如何确定?

  答:

  对于境内外资银行,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上限=一级资本净额或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跨境业务调节参数×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银行应做好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规划和管理,确保任一时点净融出余额不超过上限。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基于真实贸易融资背景的业务、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的业务,不纳入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计算,但仍需遵循境外贷款业务有关管理要求。为更好发挥人民币清算行作用,境内银行同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开展的融出业务也不纳入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计算,但跨境同业融出资金需汇入清算行在境内开立的专门用于集中办理清算行人民币业务的同业往来账户;如汇入清算行以参加行身份开立的账户,则应纳入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计算。

  为支持自由贸易账户更好促进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境内银行通过其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单元同境外机构开展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按自由贸易账户相关规定办理,其中使用境内银行总行下拨资金办理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须纳入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计算。

  为保证数据统计准确性,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的境内银行应按有关规定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信息,包括

  5.如何同已有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管理政策进行衔接?

  答:

  6.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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