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日前,上海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万元,处罚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6日,将自行设计制作印有“中式面馆第一品牌”的广告牌放置于各直营门店入口处,用于商品展示及对外宣传。2025年1月6日,执法人员依据举报对当事人直营分公司“和府捞面”张杨北路店现场执法检查时,查见上述广告牌摆放在该门店店堂入口处。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对上述广告牌进行撤换,至2025年1月20日,所有直营门店均完成整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鉴于当事人的直营分公司上海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宝山第二分公司因向消费者提供带有“TOP1.中式面馆第一品牌”内容垫餐纸,违反了
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主动消除行为危害后果属于应当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综合考量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根据规定,决定减轻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据天眼查,上海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餐饮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9803.921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0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