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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拟规定:外卖平台对无堂食商家加注标识

发布时间:2025-10-1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

  

  

  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互联网+明厨亮灶”进行审查,未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不得上线交易。

  平台提供者应当禁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同一经营资质重复申请入网。

  平台提供者应当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禁止平台提供者通过协议减轻或者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

  

  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规行为的,应当采取及时制止、暂停服务等措施。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平台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首页以及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页面对无堂食外卖提供者加注“无堂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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