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7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2025年3月8日,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11号公告,公布就加拿大对华相关限制性措施进行反歧视调查的裁定并采取反歧视措施。鉴于目前情况发生变化,调查机关决定对反歧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
2025年3月8日,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11号公告,根据
根据商务部2025年第11号公告,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反歧视措施可以按程序调整、中止或取消,包括:被调查国政府已经调整或者取消被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被调查国政府已经就造成的损害向中国提供适当的补偿;被调查国和中国通过磋商等方式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被调查国政府进一步采取实质性措施;其他适当情形。
近期,中国和加拿大就处理有关经贸问题形成了初步联合安排,加拿大政府正式宣布部分调整对自中国进口钢铝产品采取的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调查机关经认定,符合上述、项情形,决定对现行反歧视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不加征反歧视措施相关关税。调整加征关税措施另行公告。
三、本公告有效期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同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对加拿大反歧视措施答
有
答:依据
为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中加双方就妥善解决电动汽车、钢铁和铝产品、农水产品等领域的经贸问题做出了具体安排。近期,加政府正式宣布部分调整对华钢铝产品等加征关税措施。这符合中方调整反歧视措施的情形,中方决定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不加征反歧视措施相关关税,并于2026年2月27日依法发布公告,正式宣布相应调整对加拿大反歧视措施。
中方愿与加方一道,继续以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为引领,推动中加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