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7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币界网消息,台湾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就台积电2nm制程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曾任台积电和东京电子台湾子公司的陈力铭被判10年,东京电子台湾子公司被罚新台币1.5亿元。案件涉及《国安法》下的「国家核心关键技术」,是台湾近年最受关注的半导体商业秘密案之一。判决认定,陈力铭离开台积电后进入东京电子台湾子公司,任职行销部门,并向仍在台积电任职的工程师索取先进制程资料,用于协助东京电子争取更多台积电设备订单。其他被告中,另外三名涉案台积电员工吴秉骏、戈一平、陈韦杰分别被判3年、2年、6年东京电子台湾子公司员工卢怡尹被判10个月、缓刑3年。东京电子台湾子公司的1.5亿元罚金可缓刑执行,条件是向台积电赔偿新台币1亿元,并向公库支付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