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快讯 > 正文

江苏二传机械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

发布时间:2022-10-30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9月15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常环武行罚﹝2022﹞30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江苏二传机械有限公司因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规定,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二传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03月13日,注册地位于武进区前黄镇运村街,法定代表人为张科峰。

温馨提示:所有理财类资讯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