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1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监管函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
一是*ST聆达未及时披露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停工停产情况。
二是*ST聆达2023年年报未对金寨嘉悦二期5.0GW高效电池片项目实施减值测试,未在2023年年报中充分披露可能损失的设备预付款情况。
三是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ST聆达与关联方安徽晶飞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购销电池片及光伏组件委托加工业务,但公司未及时对外进行公告。
监管函称,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深交所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时任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的上述行为违反深交所
深交所要求*ST聆达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ST聆达网站介绍,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是一家以技术为先导,集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及成套、工程施工、运营管理于一身,从事新能源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能源节约的公司。
上半年,*ST聆达实现营业收入5992.99万元,同比上升7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2.77万元,同比上升37.56%;基本每股收益-0.3917元,同比上升37.57%。营业收入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EPC业务增长所致。
截至11日收盘,*ST聆达跌3.11%,报8.41元/股,总市值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