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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平台在直播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

发布时间:2026-01-1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16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在发布会上称,

  母兰表示,保障消费者权益是

  在维权渠道建设上,新规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按键或链接,开通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实时进行监督、方便快捷维权。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需第一时间处理,形成闭环管理,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

  在监管支撑方面,新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现食品抽检“品类全覆盖、风险早发现”;同时规定,监管部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解决了“举证难”的监管痛点,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处罚力度上,新规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既明确法律依据,又提高成本:一是对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报告处置等义务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相应罚款;二是对经营者违反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行为规范等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三是对“店播”未建立管理制度、未查验资质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罚;四是对“店播”未公示许可信息的,依照电子商务法处罚。同时,对直播营销人员违反规定的职务行为,由所在单位承担行政责任,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

  此外,新规还明确平台按照平台规则,可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从平台准入层面加大违规成本。

  母兰称,上述这些措施既体现了对违规行为的严厉震慑,也通过明确处罚标准,让监管执法有章可循,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直播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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