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春良利用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二处处长、干部二局副局长、巡视员、干部四局局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春良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2025年1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国家林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据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春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装修服务;弃守廉洁底线,胆大妄为,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揽、行政许可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春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