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3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在承销和受托管理个别债券项目工作中存在对抵押物信息等重大事项尽职调查不到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充分、相关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
上海证监局网站3月12日披露的行政监管信息显示,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
一是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不符合
二是未能及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未能督导发行人及时披露临时报告,不符合
根据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联储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持续督导工作中存违规行为
上海证监局网站3月2日披露了多条行政监管信息,3家证券公司被出具警示函,涉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其中,经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工作中,未对销售业务真实性、销售费用准确性等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意见时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持续督导核查不到位,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上述情形反映出公司合规管控不完善,违反了
上海证监局表示,经查,中德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中德证券作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对太原重工大额应收账款、大额预付账款、财务费用等事项的尽职调查不充分,部分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底稿归档不及时。上述情况违反了
二是中德证券作为太原重工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的联席主承销商,对太原重工重要子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事项的尽职调查不充分,部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归档不及时。上述情况违反了
上述情形反映出中德证券合规管控不完善。根据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上海证监局表示,经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中,对部分应予以关注的异常情况或问题的核查不到位,项目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存在不规范,内部质量控制和内核不完善,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上述情形反映出公司合规管控不完善,不符合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5月,证监会在2024年执法情况综述中提到,严防“看门人”失守。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治理的重要力量,发挥着专业把关的积极作用,其执业质量直接关系市场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