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快讯 > 正文

商务部就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相关问题答问

发布时间:2026-04-27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

  答:4月24日,商务部向欧委会正式提交了对欧盟

  中方认为,法案对外商投资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关键原材料四大新兴战略行业设置了诸多限制性要求,并在公共采购和公共支持政策中设置了“欧盟原产”的排他性条款,构成了严重的投资壁垒和制度性歧视。

  中方在评论意见中指出,法案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并违反

  在评论意见中,中方建议欧方删除法案中对外国投资者的歧视性要求、本地含量要求、强制转让知识产权和技术要求、公共采购限制政策等内容。希望欧方高度重视并认真考虑采纳中方提交的评论意见,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避免歧视性限制措施。

  中方将密切关注相关立法进程,并愿与欧方就此进行对话沟通。如欧方无视中方建议,执意推动其成法,并因此损害中方企业利益,中方将不得不进行反制,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所有理财类资讯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