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0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二分局局长郎俊义20日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投资者深恶痛绝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类犯罪,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有媒体提问:“近年来,个别上市公司搞财务造假,广大投资者对此深恶痛绝,动摇资本市场诚信基石。请问公安机关是如何打击此类犯罪的?”
郎俊义表示,针对投资者深恶痛绝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类犯罪,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严惩治涉嫌犯罪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深挖财务造假背后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掏空公司资产的犯罪行为,对参与和配合造假的中介机构及第三方“一案双查”,全面净化行业生态,有力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我局侦办的金某灵公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证券案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目前该案已审理判决。
郎俊义介绍称,主要做法是:一是切实提高站位,全力净化市场生态。深入贯彻公安部等四部委
二是实行一案双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坚决破除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犯罪“生态圈”为目标,明确既“追首恶”又“惩帮凶”,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形成震慑。比如在金某灵案中,对上市公司实控人、业务负责人、子公司配合财务造假的负责人以及中介机构责任人员共10人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文明执法安商护企。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坚持对犯罪“零容忍”、对公司“强保护”,执法“动作小”、影响“动静小”,期间上市公司始终正常生产经营,保持股价平稳,且重组顺利,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既体现打击犯罪的执法力度,又彰显保护企业的人性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