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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实控人等涉信披拟被警告及罚款

发布时间:2026-03-17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行云科技17日盘后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股东肖四清,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他重大信息等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2026年3月17日,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

  湖南证监局表示,经查明,肖四清、王维、天行云涉嫌的事实如下:2024年9月30日,法院裁定受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11月14日,公司发布

  2025年3月11日,法院通过司法扣划方式将产业投资人受让的股份过户至指定持股主体名下,有棵树股权结构分散,王维在股东会表决上具有较大优势,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上述协议、承诺函未公开披露。

  上述事实,有相关协议、询问笔录、公司公告等证据证明。

  湖南证监局认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3月11日,肖四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

  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3月11日,天行云为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签订上述协议、承诺函,根据

  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3月11日,王维为天行云的实际控制人,签订上述协议、承诺函,是天行云涉嫌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025年3月11日至今,王维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

  根据当事人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当事人对调查工作的配合情况,依据

  一、对肖四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二、对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王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天行云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300万元罚款。

  影响方面,行云科技表示,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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