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0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4月10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
近年来,拟人化互动服务快速发展,在文化传播、适幼照护、适老陪伴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不断涌现。与此同时,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网络信息安全、威胁公民生命健康以及加剧伦理偏差等问题日益显现。出台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在就有关问题回答了
一是明确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信息内容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预案和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配备与服务类型、规模和用户特点相适应的内容管理技术措施和人员。
二是加强拟人化互动服务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要求其明确拟人化互动服务部署、运行、升级、终止服务等各阶段安全要求,保证安全措施与服务功能同步部署、同步使用,提升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系统偏差、处置安全事件等。
三是保障数据安全。明确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增强数据透明度、可靠性、多样性和安全性;要求依法落实数据产权等制度,采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保护用户交互数据安全;明确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交互数据。
四是保护用户权益。规定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的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义务,要求向用户提供交互数据、删除等选项,提供便捷的拟人化互动服务退出途径;明确停止提供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应当提前告知用户或及时发布停止服务公告,并规定健全用户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机制。
五是开展安全风险处置。明确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发现拟人化互动服务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当采取限制功能、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等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