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2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因未按规定采取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等多项违规行为,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警示。
12日,吉林证监局网站发布
一、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二、未按规定采取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三、未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四、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等信息。
五、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吉林证监局指出,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基金上述行为违反了
按照
据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息,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基金主要承担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的管理运营职责,助力全省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由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投元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嘉浩兴盛基金管理中心三方共同出资组建。吉林省投资集团认缴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51%;建投元泰认缴出资350万元,持股比例35%;嘉浩兴盛认缴出资140万元,持股比例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