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3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红英、王成林出具警示函。
经查,丹桂顺资管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未按照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同约定及时调整估值方法,不公平对待实事求是伍号的不同投资者,存在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
二是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三是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
上述情形违反了
2017年12月至今,张红英担任丹桂顺资管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017年12月至今,王成林是丹桂顺资管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上述所有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丹桂顺资管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资本1亿元,丹桂顺发展有限公司对其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