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0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2025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茂非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周茂非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追缴其贪污所得,发还被害单位;追缴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茂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