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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征意见: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2025-06-10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

  

  一是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是强调了不履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就涉及

  答: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制定

  答:

  一是坚持

  二是强调制度供给的基础性和前瞻性。

  三是注重发挥平台经营者的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包括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

  四是突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的规范。相对于传统电商,由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加入,直播电商的参与主体更加复杂,交易链条更长,外溢风险增加,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三、

  答:

  四、注重发挥平台经营者的作用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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