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及
审计委员会是独立董事履职的关键平台,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工作等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
中上协结合改革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要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履职要求、监督重点等内容,起草形成初拟稿,先后多轮征求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市场机构、专家学者和监管机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发布稿。
同日,中上协发布
一是明确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一是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及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期限等要求。二是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任职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明确审计委员会的履职保障要求,以及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的披露要求和主要内容。四是明确审计委员会会议类型与形式,召集、主持、出席会议的要求,会议的审议与表决程序,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要求,以及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职权
一是梳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内容与重点监督事项,包括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审核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及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监督问题整改及内部追责。二是细化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整理吸收境内外审计委员会运行良好实践,为审计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提供参考和指导,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提供可操作的具体遵循。三是梳理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内容,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并以单独条文明确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职权的程序性规定及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