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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执法推动有药品降价超九成

发布时间:2025-12-17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17日表示,通过查办相关垄断案件,推动治疗感染的药品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和治疗重症肌无力的药品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分别降价95.8%和58.6%。

  12月17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宣介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回应药品领域反垄断相关问题时,刘健作出上述表述。

  刘健指出,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场监管总局在专项行动中坚持将打击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年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形成强大执法震慑,有效遏制药品领域垄断行为。

  一是坚持“快查速办”。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紧盯短缺药、急抢救药、常用药等关系人民群众用药权益的关键药品,发现线索及时调查、迅速立案、从快查处。比如,我们迅速组织执法人员850多人次,调查10省市上下游企业40余家,快速查办上海信谊联合公司垄断案,及时制止、有力打击药品垄断行为。

  二是坚持“严处重罚”。专项行动中查处的12起药品领域垄断案件,均从重处罚,平均处罚幅度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5%,平均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比如,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并在该案和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中,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对负有责任的5名个人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60万元,对药品垄断行为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的三重惩戒,形成威慑效应。

  三是坚持“以案促治”。针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多发频发,今年制定出台

  四是坚持“协同作战”。加强与卫健、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等方面的联动,加大对药品垄断的执法打击力度,将执法成效及时传递到消费终端。比如,我们通过查办相关垄断案件,推动治疗感染的药品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和治疗重症肌无力的药品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分别降价95.8%和58.6%。

  刘健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把药品作为反垄断执法的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着力查办重大典型垄断案件,有力维护药品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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