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8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币界网消息,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判决一名越南籍苏姓男子构成“特殊洗钱罪”,这是台湾首例个人币商因该罪名被判刑案例。检方称,该男子从事非法个人币商业务,在未确认客户身份、资金来源和去向,也未留存交易纪录的情况下,收受1691万枚USDT,市值约合1560万美元,并通过OKX场外交易系统卖出USDT,由买家将越南盾汇入客户指定电子钱包,从中赚取汇率价差约合6200美元。法院认为,个人币商从事虚拟货币与法币兑换,属于人员,应适用洗钱防制规定,最终判处其1年3个月,缓刑4年,并应向公库支付50万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