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因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于征等8人合计被罚2150万元,时任董事朱喜平等11人遭警示。
1月16日,路桥信息公告,当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
路桥信息及于征等被罚2150万元
路桥信息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2023年、2024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2576.40万元,分别占公司披露当期营业收入的6.66%、 10.71% ;虚增利润1530.71万元、2245.93万元,分别占公司披露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103.50%,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9月29日,路桥信息发布
厦门证监局指出,路桥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
对路桥信息的信息披露行为,于征时任路桥信息董事长,全面主持公司工作,2024年3月至2025年8月分管营销中心,组织实施部分虚构业务,知悉放任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发生,在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违反
根据当事人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一、对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于征、魏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50万元罚款;
三、对黄育苹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四、对陈嘉鸿给予警告,并处以175万元罚款;
五、对郭伟、林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5万元罚款;
六、对王军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七、对邹榕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于征、魏聪的行为情节严重,依据
朱喜平、林莉、吉国力、刘馨茗、程国卿、黄伟文、林惠芳、林毅鹏、于用真作为路桥信息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林海松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在路桥信息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蔡志滨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在路桥信息2024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按照
根据
同日,路桥信息还公告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魏聪,因个人原因辞任,自1月16日起不再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后继续担任子公司厦门厦信智联云智慧有限公司、湖南厦信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同时,魏聪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本次离任自1月1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