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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审查效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6-03-20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6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在发布会上针对

  王秋苹称,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是总局在2025年8月1日试点委托审查转为正式委托的基础上,采取的又一项深化改革举措,目的是进一步提质增效,让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跑出“加速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委托案件类型“全覆盖”。在委托部分简易案件基础上,增加部分非简易案件的委托,实现委托审查制度对经营者集中案件类型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审查效率。

  二是受委托队伍“再扩容”。在原有5个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基础上,增加3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简易案件,满足当地投资并购增长需求,更好服务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等区域发展战略。

  回溯过往,2022年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试点工作。三年后,将试点委托转为常态化、规范化的正式委托审查制度。委托审查以来,审查效能显著跃升,监管能力稳步夯实,央地协同合力持续增强。

  截至2025年底,总局累计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经营者集中案件1550件,占同期总局收到申报数量的56%,审结1376件,占同期总局审结数量的57%,案件交易总金额约4.26万亿元,占同期总局全部审结案件交易金额的39%。2023年至2025年,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结案件数量从358件攀升至436件,再到491件,年均增速达17%。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对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审查工作统一、规范、高效,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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