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业界 > 正文

国务院: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24-08-25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7月31日,国务院印发,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变化动态调整、统筹优化各地教师等人员力量。

温馨提示:所有理财类资讯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