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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收到责令整改决定,公布会计与内控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5-10-22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2日发布

  东方材料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公司存在部分工资计提凭证未附原始凭证,由同一人员完成凭证制单、复核与记账工作等情形,不符合

  1、公司对现有ERP系统角色权限进行了重新评估,重点核查账务处理中的制单、复核、记账等不相容岗位是否存在由同一人完成情况。本次整改,公司增加财务账务处理复核人员,对范围内各主体的财务人员职责进行重新梳理、调整,确保整个账务处理过程不相容职务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公司结合

  3、公司内审将会计凭证定期查阅作为年度工作内容之一,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照

  整改责任人为财务部、内审部,整改期限为未来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采购管理、费用管理、薪酬管理、审批流程管理相关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存在大额设备采购无书面询价记录与供应商报价单,员工奖金计算依据不统一,部分招待费报销未按内部制度执行且缺少关键佐证材料,部分事项审批流程节点设置及变更无依据等问题,不符合

  1、公司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对原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等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各控股子公司需根据新的组织架构及子公司管理办法,在授权范围内,按实际情况,结合业务板块整体效益、员工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因素,细化各自

  2、公司对

  4、公司要求内审部定期开展检查,根据

  5、公司组织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人员对各项规范制度进行培训、学习,强化责任观念,进一步明确各有关负责人的职责范围,由公司内审部门持续跟踪、完善已执行的内控制度。

  整改责任人为董事长兼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整改期限为未来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东方材料称,公司将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调动内审部门积极参与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善,以实现公司持续规范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公司官网显示,东方材料1983年雏形始创,前身为黄岩县城关镇油墨化学厂,1994年12月18日,改制为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10月31日,整体变更为浙江新东方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15年6月8日,更名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3日,东方材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25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业务为食品和药品软包装用印刷油墨、复合用胶粘剂以及电子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营业收入占比90%以上。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74亿元,同比减少5.06%;净利润65.44万元,同比减少88.48%。

  A股市场上,东方材料22日收涨4.56%,报18.36元/股,总市值36.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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