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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决并未“击溃”关税,一文看清特朗普多种可选工具及优缺点

发布时间:2026-02-21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2018年3月,特朗普签署总统备忘录,依据“301调查”结果,计划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同年7月和8月,美国分两批对从中国进口的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关税。中方依法对美产品采取了同等力度、同等规模的对等措施。2018年9月,美国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10%的关税。作为反制,中方对价值60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加征关税。美方出尔反尔、极限施压,持续升级贸易战,共计对约37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

  301条款规定,相关关税的有效期在生效四年后自动终止,但可申请延期。其缺点是程序复杂。USTR必须进行调查、通常需要与外国政府磋商并征求公众意见,可能举行公开听证会。

  专家指出,301条款针对大国时很有用,但要是针对所谓对等关税打击的众多小国,就有缺陷。因为对那些小国进行数十项301条款调查是一项繁琐的工作。

  应对贸易逆差:从未使用的短期选择

  同样出自的第122条款允许总统,在出现“大规模且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国际收支失衡或美元面临“迫在眉睫的重大”贬值风险时,征收最高15%的关税,最长持续150天。该条款无需事先调查即可实施。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去年5月在裁定特朗普援引IEEPA实施对等关税时指出,若总统意图通过关税解决贸易逆差问题,应使用第122条款、而非IEEPA。

  但122条款迄今从未被用于征收关税,实际操作存在不确定性。其最大局限是,相关关税的税率最高只有15%,而且有150天的实行期限制,只有国会批准方可延长期限。因此,该条款只能作为短期选择,难以支撑特朗普寻求的长期且大规模关税体系。

  保护本土产业:有时限的调查机制

  第201条款授权总统在进口增加导致或威胁对美国制造商造成严重损害时征收关税。

  该条款同样无法立即实施。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必须先进行调查,在收到申请后180天内提交报告。与第232条不同,ITC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征求公众意见。第201条也针对行业层面而非整个贸易伙伴。

  关税上限为现有税率的50%,初始期限为四年,最长可延至八年。若关税实施超过一年,必须定期逐步降低。特朗普在2018年利用第201条对太阳能电池组件和住宅洗衣机征税,前者被拜登延长和修改,后者已于2023年到期。

  大萧条时代遗产:最具争议的备选方案

  第338条款授权总统对被认定实施不合理收费、限制或歧视性行为的国家征收最高50%的关税,无需事先调查,期限无限制。

  这一大萧条时期的条款从未被用于征收关税。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上述关税法限制了世界贸易并加剧了大萧条。美国财长贝森特去年9月对媒体表示,政府正考虑将338条款作为B计划。

  然而,启用这一近百年未动用的条款可能引发法律方面的挑战。

  五名民主党众议员已于去年3月提出决议,要求废除338条款,显示该选择一旦启用就会引发政界担忧。评论称,美国贸易谈判代表传统上更倾向使用第301条制裁,而非这一饱受争议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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