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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基础理论]人身保险究竟是什么?深入了解人身保险的定义与特

更新时间:2024-05-08 15:26:32

  人身保险的作用主要是解除个人和家庭对人身风险的忧虑,为被保险人在遭遇不幸事故、疾病、年老等情况下提供经济保障,从而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

  一、人身保险究竟是什么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具体来说,当人们因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si)(wang)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si)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人身保险按照保险形式,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按照人身发生危险的性质,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二、人身保险一般买哪几种

  1、人寿保险:这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保险公司一般将其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定期寿险在保险期间内,若是被保险人(si)(wang)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则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无论何时(si)(wang),都能获得保险金;两全保险则是在保障期限内,若是被保险人(si)(wang)或生存至期满,都能获得保险金;年金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si)(wang)或保险合同期满。

  2、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为指标,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时造成的伤害治疗费用或损失可以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它可以分成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主要承保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或伤残。其优势是保费低、保障高,投保方便,不需进行体检。

  三、人身保险的特点有哪些

  1、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这些是无法用货币直接衡量其价值的。

  2、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依照被保险人对保险的需求和交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定的,它不属于损失的补偿,而是定额的给付。也就是说,当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金额是按照订约时预先约定的金额为准。

  3、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有效期比较长,一般是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有的甚至是终身的。

  4、储蓄性: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性质,投保人可以通过定期缴纳保费来积累保额,为未来的风险做好准备。

  5、不存在超额投保、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权问题: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不可估价,因此不存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的问题;同时,由于人身保险的赔偿与被保险人的损失无关,因此也不存在代位求偿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