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6 已有: 位 网友关注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日公告称,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威睿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在一审阶段达成和解,原告将在
具体来看,威睿电动与欣旺达动力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威睿电动于2025年12月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浙02民初1870号),要求欣旺达动力履行支付赔偿金等款项的义务。
公告显示,双方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的原则,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并签订
甲方:威睿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更换动力电池包相关的费用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认定,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经双方核对后确认,双方商定按比例分担该实际发生金额,同时,事件处理后的相关电池包全部归乙方所有。
对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经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及双方核算的结果,扣除乙方已实际承担的金额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剩余金额为6.08亿元;对于2025年12月31日之后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比例分担;事件处理后的相关电池包全部归乙方所有。
按照国家相关主管机构的要求,如果车厂需要对相关车辆实施召回,甲乙双方同意积极配合车厂履行法定召回义务,积极配合采取措施,按本协议约定分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对于本协议约定的已经发生和未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中乙方应承担部分,乙方应在5年内结算完毕。具体支付进度为:第一年支付乙方应承担金额的60%;第二年支付至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70%;第三年支付至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80%;第四年支付至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90%;第五年付清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剩余部分。
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及确定原则,及时履行各项义务,有力支持车厂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活动。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撤回对乙方的起诉。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及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针对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告指出,根据
据欣旺达2025年12月26日晚间公告,威睿电动以欣旺达动力于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向原告交付的电芯存在质量问题并给威睿电动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欣旺达动力履行支付赔偿金等款项的义务,索赔金额为23.14亿元人民币。
欣旺达官网显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7年,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并于2022年成功发行GDR登陆瑞交所。公司深耕锂电池领域。
业绩方面,公司三季报显示,年初至三季度末,公司营业收入435.34亿元,同比增长13.73%;净利润14.05亿元,同比增长15.94%。
A股市场上,欣旺达6日收涨3.26%,报24.10元/股,总市值445.2亿元。